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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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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概况:
阳原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是2003年10月8日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正式挂牌成立的,隶属于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现暂位于县城东关中国财产保险公司阳原县分公司四楼办公。该局在成立后的两年多中,立足县域监管实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注重抓基础不忘搞创新、注重抓落实不断促规范,并积极探索和创新一系列监管方式,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有序,药品器械监管打击有力,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机构及人员情况:
该局现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公务员9人(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2名)、工勤1人。下设办公室、监督股、稽查股。
宗 旨: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饮食用药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强化监管机制创新,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规范监管程序运作,提高监管效率水平,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切实将食品监管工作抓实,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抓细,最大限度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科室职能: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值班、信访、政务信息管理等工作。
2.组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
3.负责有关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4.承担局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5.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等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机关与各职能部门的有关事宜。
7、做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当好政府的“抓手”。
8.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监督股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GSP,协助市局作好认证检查验收。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验收和资格认定,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年检。
3.按照《河北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审批并监督管理各种药品交易会、展销会等临时性药品经营活动。
5.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有关法规,具体负责药品经营使用中的实施。
6.监督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对发布的违法广告,通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7.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8.承办局领导以及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股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的稽查业务工作。
2.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的举报,依法稽查药品、医疗器械在生产、经营、医疗机构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协调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
4.负责协调对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5.拟订全县药品抽验计划,准确传达上级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负责组织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抽验工作。
6.依法监管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和使用,做好麻醉药品购用卡的申领发放工作。
7.承办局领导和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阳原县城东大街中国财产保险公司阳原县分公司四楼(临时)
邮编:075800
电话(传真):0313—7510126
EMAIL:yj1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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