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赤城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6月,
隶属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员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现有公务员8人,一名临时工。学历:大专以上5人,高中3人。
主要负责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医药包装材料等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管范围涉及到5287平方公里,28万人口,18个乡镇,440个行政村,监管相对人包括32个医疗机构,51家零售药店,1家批发企业,58家个体诊所,327家村卫生室。按照省局方案,共设办公室、稽查股、监督股3个股室,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和规章。
2、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市局委托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验。
3、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药品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
4、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及使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及责任人。
5、对药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监督抽验。
6、承担食品、保健品、化装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7、监管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
8、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9、对药品销售人员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实施监督。
10、承办市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赤城县总工会二楼
邮编: 075500
电话: 办公室 6317640转1
市场监督、稽查 6317640转3
Email:
www.ccyjj@163.com
www.ccyjjb@163.com